收到赠送成品,销售出去,怎么做分录
收到赠送的成品时,如果该成品是用于销售,会计处理如下:
-
当收到赠送的成品时: 借:库存商品(按照赠送成品的公允价值) 贷:营业外收入(或其他适当科目,取决于赠送方与接收方的关系)
-
当销售该成品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按照销售价格,包括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不含税的销售价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照适用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按照赠送成品的公允价值) 贷:库存商品
请注意,这里的处理假设赠送的成品是用于正常经营活动,并且接收方需要为销售该成品缴纳增值税。如果赠送方与接收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特殊条件,处理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