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旧的会计计算,举个例子
折旧的会计计算通常涉及以下几个要素:固定资产原价、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下面以年限平均法(也称为直线法)为例进行说明:
假设某固定资产的原价为100,000元,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10,000元。使用年限平均法计算每年的折旧额如下:
年折旧率 = (100,000元 - 10,000元) / 10年 = 90,000元 / 10年 = 9,000元/年
所以,每年的折旧额为9,000元。在会计记录中,这将体现在“累计折旧”科目的贷方增加,以及相关费用科目的借方增加,比如“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具体取决于固定资产的用途。
每月的折旧额则为年折旧额除以12个月:
月折旧额 = 9,000元/年 ÷ 12月 = 750元/月
这样,每个月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都会减少750元,直到达到预计净残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