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对法定盈余公积的规定有哪些?
新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公积金可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在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时,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如果这两者仍不足以弥补亏损,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关于法定盈余公积的具体提取比例,通常按照净利润的10%进行提取,但当法定盈余公积总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企业可以不再强制提取。不过,企业仍然可以根据自身意愿选择继续提取,此时计提的称为任意盈余公积。根据需要,企业还可以通过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使用盈余公积来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