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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股权无偿划转会计处理及长期股权投资影响
A公司持股B公司100%,B公司持股C公司100%,都是国有公司,应国资委要求减少投资级次,B 公司把持有100%C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给A公司持有。由于B公司资本公积无余额,留存收益也为负数,这种情况B公司是否只能冲实收资本,还是可以资本公积为负数呢,留存收益为负数也不能视同分配冲留在收益(公司法规定无收益不分配)。A公司确认对C的长投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处理(被投资方净资产份额确认),那么A原对B的长投金额是否要减去确认的对C的长投确认为对B的长投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第十九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是指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之间的合并。在此情况下,B公司将持有的C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给A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这种情况下,合并方应当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资产科目或借记有关负债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为借方差额的,借记“资本公积”科目,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在本案例中,由于B公司资本公积无余额,留存收益也为负数,因此不能通过调整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来处理这笔无偿划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第十九条,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涉及的资本公积,比照上述原则进行处理。如果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都不足以冲减,则应当调整实收资本。因此,B公司在处理这笔无偿划转时,应当冲减实收资本。

对于A公司确认对C的长期股权投资,由于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照被投资方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确认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原对B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在合并时不需要减去确认的对C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这是因为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等直接计入合并方的会计账簿,不影响A公司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