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公司,建筑工地用的装载机带司机租给其他公司,装载机如果是2016年5月前购入的,可以按照3%开具发票吗?
依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营改增政策,将原营业税纳税人改为增值税纳税人,享受增值税政策。如果装载机是在2016年5月1日之前购入的,一般纳税人公司提供带司机的装载机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根据简易计税的征收率具体情况,如果装载机租赁服务符合简易计税方法适用的条件,可以选择适用3%的征收率开具发票。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是否可以适用3%的征收率,还需根据当时的税收政策以及是否符合简易计税的具体条件来确定。
因此,公司需要核实当时适用的税收政策和是否符合简易计税条件。在确定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之后,可以按照3%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