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多年的7天通知存款且计提应收利息,应该在什么科目列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7天通知存款在未被提取的情况下,利息的计提应当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虽然按照《通知存款管理办法》,利息通常在支取时根据实际存期和支取日的利率计算并支付,但在财务报告中,企业需要根据会计准则预提利息支出。因此,对于长期存放且未支取的7天通知存款,财务公司应该在资产负债表日估算利息收入,并将其计入相应的会计科目。
利息收入通常在“利息收入”科目中列报,而预提的利息支出则会在“应付利息”科目中体现,以反映企业对将来需要支付利息的义务。如果已经计提了应收利息,那么这部分金额会在“应收利息”科目中列示,作为资产项目。
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企业还需要详细披露此类存款的相关信息,包括本金金额、期限、利率、以及利息的计提和确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