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咨询的主要事项:A 在 B 2021 年 4 月 29 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后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请给出详细的会计分录。
A与管理人进行了协商,对B等4家公司已进行股权架构调整,即由B集团分别直接持有B等4家100%的股权变更为 B 集团持有B100%的股权、B 分别直接持有B1、B2、B3等3家公司100%的股权。同时,双方于2021年4月14日签订了《B 等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约定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 B 100%股权。
根据《重整协议》《补充协议》,A以分期支付现金170,000.00万元的方式收购B、B1、B2、B3 等 4 家公司,A 应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前支付 30,000.00 万元、2021年 6 月 20 日前支付 30,000.00 万元、2021 年 9 月 20 日前支付 30,000.00 万元、2022 年4 月 20 日前支付 80,000.00 万元。
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以及披露的一贯性,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A 对 B 收购事项的后续会计处理上将已支付的收购款认定为一项收款权,并在“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中核算,未进行并表或将其纳入“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2022 年 4 月,A 在支付剩余款项后,认为 B 控制权转移的条件已经成就,故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在2021年4月29日,A公司完成了对B公司的工商变更手续,但根据提供的信息,A公司并未立即取得控制权,而是分期支付现金来收购B、B1、B2、B3等4家公司。根据《重整协议》和《补充协议》,A公司在2021年4月20日之前支付了30,000.00万元。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A公司将这部分支付的款项视为收款权,并在“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中核算。
在2022年4月,当A公司支付了剩余款项,认为控制权转移的条件已经达成,因此开始将B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这种情况下,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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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0日支付首笔30,000.00万元: 借:其他非流动资产——B公司 30,000.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30,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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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0日和9月20日支付的两笔30,000.00万元: 类似地,每次支付时,A公司应增加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同时减少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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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支付剩余80,000.00万元: 借:其他非流动资产——B公司 80,000.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80,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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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A公司取得控制权:
- A公司应将之前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的金额转为长期股权投资,反映其对B公司的控制权。
-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170,000.00万元 贷:其他非流动资产——B公司 170,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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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评估并确认可能产生的商誉或计入损益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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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合并报表: 自2022年4月起,A公司应将B公司的财务报表纳入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请注意,以上会计处理假设A公司在支付完所有款项后确实取得了对B公司的控制权。如果控制权在之前的某个时间点已经转移,那么会计处理可能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