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加计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这意味着,企业可以增加研发费用的扣除额度,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降低税收负担。具体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可能存在差异,会计上可能将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而税务处理则涉及加计扣除的计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这意味着,企业可以增加研发费用的扣除额度,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降低税收负担。具体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可能存在差异,会计上可能将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而税务处理则涉及加计扣除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