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AI财务准则专家
如何识别和确定两家公司的关联关系会计准则
如何确认一家公司是不是另外一家公司的关联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第三条,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在判断是否构成关联方时,还需要考虑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第四条中列举的关联方情形,包括母公司、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对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企业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及其密切家庭成员、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密切家庭成员等。

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第五条和第六条,仅与企业存在下列关系的各方,不构成企业的关联方:与企业发生日常往来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与企业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单个客户、供应商、特许商、经销商或代理商;与企业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

因此,确认一家公司是否是另外一家公司的关联方,需要综合考虑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存在,以及是否符合上述准则中列举的关联方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