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体育文化公司,2023年举办了一场赛事,有个4s店销售汽车公司是我们的客户,给我们赞助费,我们作为主营业务收入,2023年确认了收入78900元。2024年对方和我们签了一个协议,用他们的汽车抵消我们的应收款,签订了汽车购销合同,抵消金额为63900元,对方在2024年另外还打了一笔款项是20941.65元,请问正确的账务处理是什么,写出完整的会计分录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2023年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为78900元,2024年通过汽车抵消的应收款为63900元,另外收到款项20941.65元。以下是正确的账务处理:
- 2023年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789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78900元
- 2024年用汽车抵消应收款时:
借:固定资产(汽车) 63900元
贷:应收账款 63900元
- 2024年收到剩余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20941.65元
贷:应收账款 20941.65元
- 如果汽车抵消的金额与汽车的公允价值不一致,需要调整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借:固定资产(汽车) (如果公允价值高于抵消金额)
贷:资产处置损益 (如果公允价值高于抵消金额)
或
借:资产处置损益 (如果公允价值低于抵消金额)
贷:固定资产(汽车) (如果公允价值低于抵消金额)
请注意,以上分录假设汽车抵消的金额即为汽车的公允价值。如果汽车的公允价值与抵消金额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并相应地确认资产处置损益。同时,确保所有的会计处理符合当地的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