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就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若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应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账务处理。例如,对于当期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损益类相关科目。对于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账务处理,纳入营改增试点当月月初,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按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
因此,企业在享受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政策时,应根据上述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