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本的结构性存款计入其他货币资金科目,可以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结构性存款应当根据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和金融资产管理的业务模式确定其分类。如果结构性存款的收益与利率、汇率等指数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等级挂钩,不满足合同现金流量测试,企业应当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如果结构性存款通过SPPI测试,并综合考虑业务模式等因素,可判断列报在“货币资金”项目中。如果金额重大,可以在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或“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下增设“结构性存款”子项目进行单独列报,并在附注中披露相应的计量基础等信息。
因此,保本的结构性存款是否可以计入其他货币资金科目,需要根据其具体合同条款和现金流量特征来判断。如果满足货币资金的定义和列报条件,可以计入其他货币资金科目。如果不满足,则应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分类和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