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金属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如何列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指引 (30),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应当按照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两大类别列示,并在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类别下进一步按性质分项列示。贵金属科目属于流动资产,因为贵金属通常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可以快速转换为现金。
具体到贵金属科目的列示,根据会计科目中的规定,贵金属(1431)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黄金、白银等贵金属存货的成本。企业购买的贵金属,借记本科目,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出售的贵金属,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并按其账面余额,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因此,在资产负债表中,贵金属科目应作为流动资产的一部分,在“流动资产”类别下列示,具体可以列示为“贵金属”或“存货-贵金属”等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贵金属存货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