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年甲公司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2006)-第四章 确认-第十三条,企业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年,甲公司确认了500万元的预计负债,这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因此,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500万元 * 25% = 125万元。由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递延所得税费用为-125万元(即减少所得税费用)。
(2)20×2年12月31日甲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年12月31日,甲公司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125万元(如上计算)。
(3)20×2年甲公司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20×2年的利润总额为4000万元,应交所得税为4000万元 * 25% = 1000万元。加上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减少(-125万元),20×2年的所得税费用为1000万元 - 125万元 = 875万元。
(4)20×3年甲公司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20×3年,甲公司实际发生保修支出200万元,预计负债减少200万元,因此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200万元 * 25% = 50万元。同时,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下降700万元(2100万元 - 1400万元),但税法规定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不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下降100万元(1100万元 - 1000万元),同样不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因此,20×3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为-50万元(即减少所得税费用)。
(5)20×3年12月31日甲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 20×3年12月31日,甲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20×2年的125万元减去20×3年减少的50万元,即75万元。
(6)20×3年甲公司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20×3年的利润总额为4000万元,应交所得税为4000万元 * 25% = 1000万元。加上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减少(-50万元),20×3年的所得税费用为1000万元 - 50万元 = 950万元。
综上所述,答案如下: (1)20×2年甲公司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125万元 (2)20×2年12月31日甲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125万元 (3)20×2年甲公司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875万元 (4)20×3年甲公司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50万元 (5)20×3年12月31日甲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75万元 (6)20×3年甲公司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9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