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和2024年3月确认的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后续期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摊销,是什么意思,后续不会再有其他与该合同相关的履约义务发生了,所有的交付都在2023年4月已经完成了,那么2024年以后账面就一直挂着一个合同履约成本的资产余额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第四章 合同成本-第二十九条,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应当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这意味着,即使合同的主要履约义务已经在2023年4月完成,后续确认的合同履约成本(如2023年12月和2024年3月确认的成本)仍然需要在后续期间进行摊销。
如果所有的交付和履约义务已经在2023年4月完成,那么后续确认的合同履约成本应当与剩余的履约义务或后续提供的服务相关。例如,如果这些成本与后续的保修服务、客户支持或其他与合同相关的服务有关,那么这些成本应当在这些服务提供时进行摊销。
如果2024年以后没有其他与该合同相关的履约义务发生,那么2024年确认的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2024年内进行摊销,直至摊销完毕。这意味着,不会一直挂着一个合同履约成本的资产余额,而是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将这些成本摊销完毕,计入当期损益。
因此,如果2024年以后确实没有其他与该合同相关的履约义务发生,那么2024年确认的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2024年内进行摊销,直至摊销完毕,不会一直挂在账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