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丙公司管理层对固定资产实施减值测试,按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固定资产账面净值的差额确认了重大减值损失。管理层无法提供相关信息以支持现金流量预测中假设的未来5年营业收入,审计项目组也无法作出估计,拟对财务报表发表无法表示意见。判断是否恰当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2006)-第三章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第十一条,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时,企业管理层应当在合理和有依据的基础上对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整个经济状况进行最佳估计。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应当以经企业管理层批准的最近财务预算或者预测数据,以及该预算或者预测期之后年份稳定的或者递减的增长率为基础。
在本案中,丙公司管理层对固定资产实施减值测试,按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固定资产账面净值的差额确认了重大减值损失。然而,管理层无法提供相关信息以支持现金流量预测中假设的未来5年营业收入,审计项目组也无法作出估计,拟对财务报表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这种做法是恰当的,因为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 号——非标准审计报告》指南,如果财务报表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在审计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强调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在本案中,由于管理层无法提供支持现金流量预测的关键信息,审计项目组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符合相关审计准则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