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建建设时将监理费、设计费等都纳入在建工程中归集是否可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及应负担的税费等,应当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因此,监理费、设计费等与在建工程直接相关的费用应当纳入在建工程中归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及应负担的税费等,应当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因此,监理费、设计费等与在建工程直接相关的费用应当纳入在建工程中归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