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通过投资者投入方式获取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当企业通过投资者投入方式获取固定资产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会计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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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时,企业应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反映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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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投资者确认的价值不一致,可能存在溢价或折价。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按照公允价值调整,将差额计入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
例如,如果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00万,但公允价值为120万,企业应借记“固定资产”120万,贷记“实收资本”100万,同时贷记“资本公积”20万(或根据具体情况贷记“股本溢价”)。
请注意,这里假设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不涉及任何负债或或有负债,如果有,还需要相应处理这些负债或或有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