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代收代付的工资需要在应付职工薪酬里计提吗
企业在代收代付工资的情况下,如果这些工资是为本单位职工支付的,那么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计提应付职工薪酬,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但如果企业是代其他单位(如上述案例中的A公司代B公司支付托管人员的薪酬)支付工资,这种情况下,由于被托管人员不是A公司的职工,A公司支付的工资和代缴的社保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而是通过“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往来科目进行核算。因此,是否在“应付职工薪酬”中计提取决于工资是否是为企业自身职工提供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