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报废的相关分录(含跌价准备)及准则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2006)的规定,存货报废的会计处理包括以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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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如果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企业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会计分录如下:
会计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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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报废: 当存货实际报废时,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扣除账面价值(成本减去累计跌价准备)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会计分录如下:
会计 借:营业外支出(或资产处置损益) 存货跌价准备 贷:原材料(或其他相关科目,根据存货类型) 应交税费(如适用) 借: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根据实际收到的处置收入) 贷:营业外收入(或资产处置收益)
请注意,这里的相关税费通常不包含增值税,因为增值税是流转税,不计入损益。如果存在应缴的增值税,应根据税法规定处理。
总结来说,存货报废前应先根据可变现净值情况计提跌价准备,然后在报废时转销存货成本和跌价准备,并根据处置收入和相关税费调整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