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固定资产,一是转换日的确定问题,二是转换日账务处理问题。
转换日的确定通常是房地产用途实际改变的日期,即企业开始将投资性房地产用于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的日期。对于账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当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固定资产时,应当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 借记“固定资产”科目,金额为转换日的公允价值。
- 贷记“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科目,金额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成本。
- 贷记或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金额为投资性房地产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如果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差额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如果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差额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这样,自用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反映了转换日的公允价值,而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则影响了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