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确认时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的规定,收入确认的时点通常是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判断客户是否取得控制权,可以考虑以下迹象:
- 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 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 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
- 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 客户已接受商品。
- 其他表明控制权转移的迹象。
此外,合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企业才能在客户取得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 合同各方已批准并承诺履行义务。 - 合同明确了权利和义务。 - 合同有明确的支付条款。 - 合同具有商业实质。 - 企业有权获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具体到不同类型的交易,例如销售商品,若采用托收承付方式,收入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预收款方式下,收入在发出商品时确认;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商品,通常在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支付手续费的委托代销,收入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
因此,收入确认时点需结合具体交易类型和控制权转移的实际情况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