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应收款,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资产负债表日外币折算怎么处理 分录怎么做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应收款如果实质上构成了对境外经营的净投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的规定,这部分净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过程中产生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不是计入当期损益。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 计算长期应收款的期末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 比较折算后的人民币金额与期初折算的人民币金额,计算出因汇率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
- 如果期末汇率上升,形成汇兑收益,借记“其他综合收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汇兑收益金额),贷记“长期应收款——美元”(按期末汇率折算的金额);如果期末汇率下降,形成汇兑损失,则做相反分录。
这样,长期应收款的外币折算差额就会体现在所有者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而不是直接影响当期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