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如果谨慎考虑,可否在收到无出行人信息的电子发票后,把进项税额转出?
根据财务会计的谨慎性原则,如果收到的电子普通发票缺乏出行人信息,但其他必要信息完整且符合规定,通常是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的。然而,如果存在不确定性,例如担心该发票的有效性或合规性,企业可以选择更为谨慎的做法,即暂时不进行进项税抵扣,直至能够确认发票的合法性。如果后期发现发票存在问题,确实不能抵扣,那么可以进行进项税转出。但具体操作应遵循当地税法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判断。建议咨询税务专业人士以获取最准确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