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失控制权,处置子公司股权(剩余股权具有重大影响)-增资导致母公司股权被稀释
当母公司因子公司其他股东增资导致其股权被稀释,丧失对子公司的控制权,同时剩余股权对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时,合并报表的抵消分录如下:
- 处置股权的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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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 贷:投资收益(处置价款 - 原持有股权对应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商誉(如有,按原持股比例计算的商誉减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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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股权重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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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公允价值) 贷: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公允价值 - 原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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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交易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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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抵销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以及相关的折旧、摊销和递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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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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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原合并时产生了商誉,应按原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与处置价款和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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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综合收益的处理:
- 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请注意,这些分录是基于理论的处理,实际会计处理需要根据具体交易细节和税务影响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