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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认缴未实缴的子公司能否纳入合并范围?
认缴未实缴的子公司可以纳入合并范围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这里的“全部子公司”指的是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控制意味着母公司拥有对子公司的权力,能够通过参与子公司相关活动影响其回报金额。认缴未实缴的情况指的是子公司虽然在公司章程中认定了注册资本,但股东尚未实际缴纳。这不影响子公司是否被纳入合并范围的判断,只要母公司对该子公司具有控制权,无论出资是否实际到位,该子公司都应当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因此,认缴未实缴的子公司,如果满足控制的标准,是可以纳入合并范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