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吧
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现金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2006)的规定,通常应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处理,体现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中,除非该补助被视为国家的资本性投入,这种情况下可能应列报在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相关项目下。
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现金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2006)的规定,通常应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处理,体现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中,除非该补助被视为国家的资本性投入,这种情况下可能应列报在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相关项目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