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详细描述US GAAP里面总额法确认收入的条件和例子
根据ASC 606-10-505,总额法(gross method)通常用于确认那些企业既提供商品又提供服务的交易中,比如订阅服务、软件许可或会员服务等。当企业提供商品(例如硬件、产品)的同时,也提供一项服务(例如技术支持、更新服务),并且这两项(商品和服务)都作为单独的履约义务,那么企业应当分别确定这两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并据此确认收入。例如,一家公司销售手机并提供一年的免费保修服务。在这种情况下,总额法要求企业将手机销售收入和保修服务收入分别确认。手机销售收入在出售时点确认,而保修服务因为是一项持续的服务,其收入将在整个保修期间内分期确认。
举个例子,假设Firm A销售电子设备并提供两年的维修服务。设备的销售价格为$1000,维修服务的成本和价格分别为$100。根据估计的单独售价,$100是设备的单独售价,$100是维修服务的单独售价。在交易发生时,Firm A会立即确认$1000的收入(设备销售)。然后,对于维修服务,Firm A会在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按照直线上升的时间线性方法,将$50的收入在两年的维修期内均匀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