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买入的股票及基金等会计入哪些科目,如何计算累计投资收益
公司买入的股票如果被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初始取得时的成本是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息收入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基金的分类取决于其现金流量特征,通常,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基金或混合基金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计算累计投资收益,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1. 初始投资成本:购买股票或基金的总金额。 2. 公允价值变动:每日或定期估值时,公允价值与初始成本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3. 投资收益:股票或基金持有期间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息收入。 4. 投资处置收益:卖出股票或基金时,卖出价与账面价值(买入价)的差额。
累计投资收益是上述各项收益的总和,包括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和投资处置收益。需要注意的是,公允价值变动可能产生正收益也可能产生负收益,会影响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