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费的机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的规定,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然而,关于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抵扣规则有所改变,按照2019年的39号公告,现在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如飞机票,如果是员工因公出差取得的,并且发票上注明了旅客身份信息,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可以根据取得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所以,如果是招待费中的机票,如果是因公出差用途并且有符合条件的发票,其进项税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