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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暂估进项税:何时需要暂估及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暂估进项税?

暂估进项税额是指企业已经验收入库的货物或服务,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因此不能立即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的情况。根据会计准则,企业在月末可以按照货物或服务的价款暂估入账,但不包括暂估的进项税额。例如,当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已验收入库但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时,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但不需暂估进项税额。待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过认证后,才将对应的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如果进项税额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那么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