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23年1月31日,甲公司得知乙公司财务困难严重,对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进行了重新评估,此时甲公司应当调整原先确认的坏账准备。因此,2×23年1月31日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与2×22年12月31日的预期信用损失不同,需要调整2×22年12月31日的坏账准备,所以调整坏账准备是正确的,A选项正确。
C. 根据税法规定,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可以税前扣除,因此,甲公司需要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C选项正确。
B和D选项中提及的所得税费用116万元是由于调整坏账准备而产生的,这部分应调整至"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然后转入留存收益,同时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因此,B和D选项中关于所得税费用的处理是正确的,但在这里,我们只看到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没有显示贷方分录,可能是由于格式不全,但根据准则,应该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所以C选项的表述可能不完整。
D. 由于调整了坏账准备,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也需要调整,因此D选项中提及的调整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不正确的,应该是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所以D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正确的会计处理包括: 1. 调整坏账准备,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因此A选项正确。 2. 需要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因此C选项的处理是正确的,但表述应为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调整后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需要转入留存收益,因此需要调整所得税费用,借记“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所以B选项中关于所得税费用的处理是正确的,但这里没有显示完整的贷方分录,应该是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
考虑到2×23年1月31日甲公司得知乙公司因财务困难严重已资不抵债,预计仅能够收回应收账款的10%,因此需要调整坏账准备,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坏账准备”。
因此,正确的会计处理应为:
A.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信用减值损失 464 贷:坏账准备 464
C.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16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B. 借:所得税费用 116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16
注意,以上会计处理中没有提及调整所得税资产的分录,可能是由于格式不全,但根据准则,应该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
D. 这里没有显示调整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分录,可能是由于格式不全,但根据税法规定,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可以税前扣除,因此,正确的处理应为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总结,正确的会计处理是A和C选项所述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