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控制人甲与员工一同以低于股份公允价值的价格增资入股,由于增资后实控人持股比例54%低于增资前持股比例60%,实控人增资部分不构成股份支付 判断对错
错误。根据相关案例和准则,对于为发行人提供服务的实际控制人/老股东以低于股份公允价值的价格增资入股,如果根据增资协议,并非所有股东均有权按各自原持股比例获得新增股份,对于实际控制人/老股东超过其原持股比例而获得的新增股份,应属于股份支付。在您给出的情景中,实际控制人甲的持股比例从60%降低到了54%,这意味着他获得了低于其原持股比例的股份,因此,根据规定,这部分增资不应被视为股份支付。所以,实际控制人甲的增资部分不构成股份支付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