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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应收款占比超30%:发行人的披露要点与风险提示
发行人政府性应收款占扣除重点关注资产后的净资产比例超过 30%的,在披露方面应重点注意什么?

当发行人政府性应收款占扣除重点关注资产后的净资产比例超过30%时,披露方面应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1. 详细披露债务方信息:包括债务方的名称、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以及款项形成的具体原因。

  2. 回款情况:需提供报告期内的回款详情,包括回款金额、时间以及回款的可持续性。

  3. 后续回款预期:披露对未来回款的预测和计划,包括可能影响回款的风险因素。

  4. 坏账准备:说明针对政府性应收款已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以及计提的依据和方法。

  5.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解释政府性应收款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现金流的影响,以及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

  6. 合规性:确保所有披露信息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避免遗漏或误导性信息。

  7. 持续关注:如果比例持续超过30%,应持续更新相关信息,以便投资者了解最新进展。

这些披露要求旨在提高透明度,帮助投资者理解和评估发行人面临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