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2019年1到3月每月在甲公司取得收入20000元,个人负担三险一金2060元,每月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5月至12月在乙公司每月取得收入30000元,个人负担五险一金3090元,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为2000元,个人补缴4月份三险一金2060元,1月到3月甲公司预扣预缴984.6元个人所得税税款,乙公司知道甲公司的预扣预缴情况,请问乙公司5月份应预扣预缴多少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乙公司在计算5月份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时,需要考虑孙某在甲公司的收入情况以及甲公司已经预扣预缴的税款。然而,具体的计算细节,例如累计预扣预缴的算法,税率表的应用,以及各项扣除的处理,通常涉及复杂的计算步骤,包括对全年的收入进行累计预扣预缴的计算。由于我目前没有具体的税率表和相关扣除标准,无法提供一个确切的数字。但乙公司在5月份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应当合并考虑孙某在两家公司的全年综合所得,减去允许的扣除项,然后适用相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由于1月到3月甲公司已经预扣预缴了984.6元,乙公司在5月预扣预缴时需要确保孙某的累计预扣预缴税额正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