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A行收到开户单位甲公司的票据贴现申请。该票据为无息的银行承兑汇票,系同城的B行承兑,面值10万元,到期日为12月30日。A行审核无误后于当日同意了甲公司的申请,完成了贴现的相关手续。贴现率为日息0.05%。请计算贴现天数、贴息和实付贴现款,并编制A行办理贴现转账的分录
贴现天数是从11月3日到12月30日,总共有68天(不包括11月3日和12月30日,因为这是两天)。贴现利息计算如下:
贴现利息 = 面值 * 贴现率 * 贴现天数 = 100,000元 * 0.05% * 68天 = 100,000元 * 0.005 * 68 = 340元
因此,实付贴现款 = 面值 - 贴现利息 = 100,000元 - 340元 = 99,660元
A行办理贴现转账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贴现资产 100,000(面值) 借:利息调整(负数) 340(贴现利息) 贷:吸收存款 99,660(实付贴现款)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贴现资产科目反映了A行因贴现业务融出的资金,利息调整科目用于记录未到期的利息,而吸收存款科目则表示A行因办理贴现业务而增加的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