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预计半年后升级一般纳税人,然后现在是小规模,收到专票可以先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吗?然后半年后直接计入进项税额?
根据《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解读》,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一般不允许抵扣,只有在升级为一般纳税人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进项税额才能够被抵扣。因此,目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公司收到的专用发票不能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
待公司升级为一般纳税人后,应当按照升级当月开始享受一般纳税人的待抵扣进项税额政策,之前取得且仍处于有效期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进项税额可以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规定进行抵扣。此时,公司需要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升级当月可以将此前取得的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进项税额,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并在之后的纳税申报期间用于抵扣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