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费的减免政策,减免额抵减了城市维护建设税,会计如何做账?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因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而获得的税费减免,如果抵减了城市维护建设税,会计处理上应当在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按允许抵减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相关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在本例中,减免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体现在这一部分的会计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