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本期应交数等于哪几个明细的和
应交税费的本期应交数通常由以下几个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汇总得出:
- 当月产生的销项税额,这通常记录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的“销项税额”;
- 减去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这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的“进项税额”;
- 加上当月不得抵扣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这体现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的“进项税额转出”;
- 考虑到可能存在预缴的增值税,这在“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
- 如果有已经认证但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这在“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
- 可能还包括其他需要调整的增值税,例如,根据税法规定,某些进项税额可能需要在之后的会计期间才能抵扣,这在“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
请注意,实际的计算应根据企业具体发生的交易和税法规定来确定,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常见组成成分,不同企业可能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