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提供的票据背书后兑付 现金流算是内部现金流吗
关联方之间的票据背书后兑付,如果涉及现金的流动,应当视为内部现金流并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进行抵销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的规定,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应当抵销。因此,这种情况下,相关的现金流入和流出会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被抵销,不会体现在对外的现金流量表中。
关联方之间的票据背书后兑付,如果涉及现金的流动,应当视为内部现金流并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进行抵销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的规定,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应当抵销。因此,这种情况下,相关的现金流入和流出会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被抵销,不会体现在对外的现金流量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