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账面上有以2018年为第0期的使用权资产租赁付款额,2023年到期重新续签,续签时候改变了租金和租赁面积,重新计量使用权资产时候要折现到2018年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如发生租赁变更导致租赁付款额变化,承租人应当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租赁变更发生在租赁期开始日后,且租赁期发生变化,承租人应当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修订后的折现率来计算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如果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应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修订后的折现率。
因此,当2023年租赁到期并续签,且租金和租赁面积发生变化时,承租人需要重新计量租赁负债。这个新的计量应当基于从2023年开始的剩余租赁期间,并使用适当的折现率(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或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将未来的租赁付款额折现回2023年的现值,而不是折现回2018年的现值。然后,根据这个现值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