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收益里面的政府补助应计入现金流量表的哪一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助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通常取决于其性质和用途。如果政府补助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且不是与资产相关的,则应当在现金流量表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部分,具体列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如果政府补助是与资产相关的,通常会在收到时记入递延收益,并随资产的使用或折旧逐步转入损益,这种情况下,原则上不应作为经营活动现金流。然而,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无论政府补助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实际收到时均应计入“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因此,其他收益中的政府补助应计入现金流量表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类别,具体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下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