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
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是指企业在取得无形资产时,按照其成本记录的金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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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例如,购买专利权时支付的费用、相关税费和专业服务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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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购买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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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其成本通常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除非这个价值不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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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如果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应以其公允价值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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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开发阶段开始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但需满足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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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主体取得无形资产的成本处理与企业会计准则类似,包括外购、委托开发、自行开发和置换取得无形资产的相关支出。
因此,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取决于其取得方式和相关成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