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单项履约义务占比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当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时,企业应当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这意味着企业需要计算每个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并以此为基础确定各自在总交易价格中的占比。这个占比用于分摊合同对价,确保收入的确认反映了每个履约义务对应的对价金额。企业不得因合同开始日之后单独售价的变动而重新分摊交易价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当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时,企业应当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这意味着企业需要计算每个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并以此为基础确定各自在总交易价格中的占比。这个占比用于分摊合同对价,确保收入的确认反映了每个履约义务对应的对价金额。企业不得因合同开始日之后单独售价的变动而重新分摊交易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