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之前已分摊的管理费用如何处理
离职员工之前已分摊的管理费用,通常与股份支付相关,这部分费用在员工满足服务期限条件的过程中已经确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相关解释,对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取得的职工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当员工离职时,如果服务期限未满,已分摊的管理费用通常不会被冲回。这是因为这部分费用反映了员工在离职前为公司提供的服务,这部分服务的价值已经体现在了过去的财务报表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企业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应当在满足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并不涉及对已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的调整。
因此,离职员工之前已分摊的管理费用通常不会被调整,除非有特殊规定或协议要求。在大多数情况下,这部分费用会保留在公司的财务报表中,反映过去的服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