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在什么时候可以轧差以净值入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可以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但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 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或者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一般情况下,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当满足上述条件时,可以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净额列示。然而,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如果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与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通常不能抵销,除非企业有法定权利以净额结算并且意图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