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什么时候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企业的管理意图和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以下是分类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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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这类资产通常是为近期出售而持有,或者属于集中管理的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管理该组合。例如,企业购买股票或基金,意图在短期内通过价格波动获取利润。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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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如果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不明确,即既可能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也可能出售该资产,且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不是本金加利息的形式,那么它可能被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例如,企业购买的股票,如果打算长期持有但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可能被归为此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通常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发生减值,否则不直接影响损益。
请注意,如果企业能够证明其持有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目的是为了交易,即使缺乏流动性,也可以将其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反,如果权益工具投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可靠计量,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应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来确定金融资产的适当分类,并在初始确认时做出判断,一旦分类,通常不得随意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