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RS17中,保险准则如何变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2020)》,新的保险合同准则(IFRS 17)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相比于之前的准则,IFRS 17引入了显著的变化,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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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计量:IFRS 17引入了一个新的计量基础,即“保险服务的现值”,它要求保险公司基于预期将提供的保险服务来计量合同的财务影响,而不是仅仅基于已赚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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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修改的处理:根据第七十七条,保险合同的修改可能导致原合同终止并确认一个新的合同,或者根据修改的性质作为合同条款的变更处理。如果修改导致合同的本质发生变化,或者符合特定条件,保险公司需要按照新的合同条款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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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释放的改变:IFRS 17改变了利润的释放方式,不再依赖于已赚保费,而是与保险服务的提供进度相关联,这可能导致利润流的平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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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的估计变更:对于合同条款修改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动,如果不符合终止确认原合同的条件,企业应当将这些变动作为履约现金流量的估计变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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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和列报:IFRS 17可能会影响保险合同的分类和列报,要求保险公司提供更多的透明度,以便投资者更好地理解保险业务的风险和回报。
这些变化旨在提高保险合同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使得保险公司的财务报告能更好地反映其业务的本质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