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失效分到期失效和离职失效
股份失效通常指的是股份期权或限制性股票等激励工具在特定条件下失去行权或解锁资格的情况。到期失效是指设定的行权期限已过,员工或股东未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权利,导致股份失效。离职失效则指员工在授予股份后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未达到服务期限的股份可能会失效。这两种情况下,失效的股份通常不再能转化为公司的普通股,也不会对公司的资本结构产生影响。在会计处理上,这可能涉及对原计入的股份支付费用的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