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子公司应如何账务处理
处置子公司时的账务处理应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
- 个别财务报表:
- 处置的股权部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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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股权,如果仍能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按成本法转为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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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
- 对于剩余股权,按照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 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 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如果处置是通过多次交易完成,且这些交易构成一揽子交易,则应将所有交易视为一项处置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按照上述原则处理,并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确认损益。
请注意,如果母公司部分处置子公司但不丧失控制权,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